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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企业具有省级以上除臭设计、施工资质;
2.生产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生产企业具有五年以上生产、施工经验;提供三项同类业绩,附用户证明材料;
4.提供国内有效的权威第三方对所投标的除臭装置的功能性与安全性检测报告;
5.为了保证业主所使用的除臭设备的技术售后服务及技术保障,近3年内制造商就离子除臭设备及其工程有过诉讼历史的将不被接受,制造商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否则将作废标处理。二次设计: 中标的供应商还应负责对本除臭设备及系统提供二次深化(施工)设计(不得增加费用),提交给设计院和业主审核。如审核通不过,采购方有权更换中标供应商;如果按照经审核的二次深化(施工)设计实施后,除臭系统不能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检查和验收》的技术要求时,中标方须无偿进行改造并在3个月内达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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