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加入收藏 | 设为主页
    专业供应离子除臭设备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新闻动态 产品展示 工作原理 工程实例 招商加盟 联系我们
离子除臭设备
医疗系统
空调系统
市政污水系统-送风设备箱
市政污水系统-外排处理箱
山东康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泰安高新区
联系人:王军
电话:0538-8509495  0538-8509497
传真:0538-8509496
邮箱:zhangwei73001@163.com
专业供应 离子除臭设备
返回
污水除臭

    臭气被感觉到是因为它从液体中转移到空气中,故污水中的臭味物质和促进物质转移的条件是否存在是臭气形成的两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原因。从广义上讲, 污水处理厂的臭气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直接从污水中挥发出来的, 如直接或间接的来自排人下水道的工业废水及其他废水中含有的溶剂、石油衍生物及其它可挥发的有机成分直接造成了臭气问题;第二类是由于微生物的生物化学反应而新形成的, 尤其是与厌氧菌的活动有很大关系
    城市污染水体恶臭的主要原因  臭味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恶臭物质的存在,恶臭物质产生的原因是有机物在厌氧环境条件下发生各种复杂的还原性反应。发酵过程中,蛋白质、氨基酸会因微生物的活动而进行脱羧作用和脱氨作用,这是发酵过程臭味产生的主要因素。在     城市下水道输送过程中,厌氧发酵以及长距离输送过程中发生的腐化,使城市排水管道恶臭事件时有发生。厌氧或缺氧状态的存在是产生恶臭的必要条件。城市污水处理厂臭味的产生源一般为通风不好的工段或厌氧处理阶段,这也证实了上述观点。恶臭物质主要有:硫化氢,硫醇类,硫醚类,胺,胺类,吲哚类(粪便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炼焦、屠宰、牲畜、粪便堆积发酵,肉类及其他蛋白质腐烂等),硝基化合物、烃类、醛类、脂肪酸类、醇类、类、醌类、醚类、酯类,有机卤素衍生物。挥发性有机硫化物 ( VOS),包括甲硫醇 (MT )、甲硫醚( DMS)、碳基硫(COS)、二硫化碳(CS2)和二甲基二硫醚(DMDS)等。
 
 
 
 

版权所有: 山东康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0 鲁ICP备16044398号-1  技术支持:星际网络
公司地址:山东泰安高新区   电话:0538-8509495  0538-8509497  邮箱:zhangwei73001@163.com
专业供应 离子除臭设备 软式透水管   鲁公网安备37099202000416号